公司公告

转发大商所《关于调整期货组合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》

来源:| 时间: 2025-12-15 |阅读量:16

尊敬的客户:

    接大商所通知,根据《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》,自2025 年12 月31日(星期三)结算时起,对期货组合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,具体如下:

组合类型

期货品种

交易保证金标准

期货对锁组合

全部

期货高腿保证金的10%

期货跨期组合

豆粕、玉米、生猪、原木、液化石油气

期货高腿保证金的30%

黄大豆1号、粳米、鸡蛋、乙二醇、苯乙烯、纯苯

期货高腿保证金的40%

豆油、玉米淀粉、铁矿石

期货高腿保证金的50%

黄大豆2号、棕榈油、纤维板、胶合板、焦煤、焦炭、聚乙烯、聚氯乙烯、聚丙烯、聚乙烯月均价、聚氯乙烯月均价、聚丙烯月均价

期货高腿保证金的60%

期货跨品种组合

全部

期货高腿保证金

60%

特此通知!

 

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

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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